(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为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变动后按程序增补。战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记录由参会委员签名,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会可设工作组,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工作,必要时可邀请专家或高管列席会议,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