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办法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无商业实质往来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防止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长为防占用资金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财务部门有权检查资金往来情况。若发生违规占用,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及时报告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对协助占用资金的责任人将给予处分或罢免,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