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通过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需共同签署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须严格审批,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用于在建或新项目、回购股份等,需经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并及时披露。公司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公告。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