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公告)
2025年9月26日,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川01破13号之一《复函》,成都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法院认为公司继续营业有利于保持经营稳定,降低恢复成本,维护资产价值,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持上市公司商誉和客户基础,支持国家航空产业发展,且公司具备继续营业条件,不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若重整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将有助于化解债务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导致股票终止上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