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司设独立董事两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须参加相关培训,履行决策、监督、咨询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经费支持。独立董事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在特定情形下向交易所报告。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