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超募资金使用须经董事会决议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应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应持续督导,发现异常及时核查并报告。相关责任人违规将被追责。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