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截至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员工,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未有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市场禁入等情形,亦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9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398.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68元/股;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09元/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