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激励、绩效原则,实行基本薪酬加绩效年薪制,绩效奖励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考核挂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方案、组织实施考核,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享有年度津贴,专职董事按实际职务领取薪酬。薪酬为税前金额,依法代扣代缴税费。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不予发放绩效奖金。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水平调整薪酬,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长期激励措施。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