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公司对国家电网销售收入占比超85%,存在大客户依赖风险。淳化中略风电项目应收账款8,093.08万元未收回,电价补贴尚未落实,已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商誉6,540.81万元未计提减值,5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部分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增至不超过85,557.82万元,用于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长高电气已完成减资工商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符合发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