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和中层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确定依据,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将预留授予日定为2025年9月26日,以25.77元/股的价格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9.90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