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版传媒股东会议事规则)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权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关联交易及担保等职权。涉及重大事项如合并、分立、修改章程、股权激励等须经特别决议,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应通知全体股东,提供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提案需属职权范围,临时提案由持股1%以上股东在会前10日提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表决实行记名投票,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违法或违规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