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85人,代表股份88,158,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5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三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以上同意,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