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披露需满足信息未泄露、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防止滥用。申请需提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暂缓或豁免后出现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