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高琦))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高琦为第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琦已书面同意。提名人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高琦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任职,亦未在相关企业持股或有重大业务往来。高琦未被禁止担任高管,近三年未受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六年。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