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升审计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核、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选聘,须公开选聘文件并公示结果。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变动超20%需披露原因。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续聘需审计委员会评价并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出现执业质量缺陷、影响信息披露等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