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因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并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将追究责任。责任认定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信息披露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等情形。对情节恶劣、干扰调查、拒不执行处理决定者从重处理;对主动纠错、阻止后果、因不可抗力造成差错者可从轻或免于处理。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