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星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稳定。适用范围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退休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股东会可解除董事职务,董事会可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均需保障当事人申辩权利。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遵守股份转让限制规定,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