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星科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须事先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须形成会议记录并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