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费用承担及责任保险制度。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辞职或被解职需及时披露原因。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