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符合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兼顾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