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审订人力资源与薪酬战略,研究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筛选标准、提名程序,并履行提名、审查和监控职责。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人力资源与薪酬战略;评估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架构与构成;物色董事人选,对董事、行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查;提名专业委员会委员;审议薪酬分配、激励方案及考核标准;审议员工行为准则等。委员会享有获取信息、要求高级管理层配合、邀请专家列席、设立专项小组等权利。
委员会会议每年不少于四次,可采取现场或书面传签方式召开。重大事项如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薪酬策略、绩效考核等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议通过,且不得采用书面传签方式。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办公室为委员会提供秘书服务,负责会议组织、记录、决议跟进及文件保存。委员会应每年评估自身组成与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报告。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修订涉及职责的须报董事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