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6月27日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9月25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生效。
本行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262,726,645元,已发行普通股74,262,726,645股,其中A股39,250,864,015股,H股35,011,862,630股。此外,已发行境内优先股4.5亿股。
章程规定,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两名。董事会由14至1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等组成,行长由董事会聘任。
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10%、提取法定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实施。
本行可收购自身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异议股东回购请求、转换可转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
争议解决方面,H股股东与本行、董事、高管及其他股东之间的争议应提交仲裁,可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裁决为终局,具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