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版)经2024年度股东年会修订,并于2025年9月23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本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适用于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6,406,257,089元,股份总数为356,406,257,089股,分为境内上市股份和境外上市股份。公司可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优先股股东在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表决权受限。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职权。董事会由13至1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发展战略等。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须满足独立性要求,可行使特别职权。
公司设行长一名,由董事会聘任,主持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履职,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设立审计、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可进行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相关事项须经股东会决议并报监管机构批准。争议解决适用仲裁规则,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原有章程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