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版)摘要:
本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设立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拟订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薪酬方案,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薪酬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席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命,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应按时出席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可列席相关会议、获取信息以履行职责。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与薪酬方案,提出薪酬分配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或报股东会决定;有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相关信息;可对薪酬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本行承担。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可采取现场、电话、视频或书面传签形式,须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讨论涉及委员个人利益时,该委员应回避。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建立会议记录制度,由参会委员签字确认。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协助,负责日常运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信息协调等工作。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可建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