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23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修订。章程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387,791,241元,股份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其中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优先股每股面值一百元。股东按持股类别和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优先股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恢复表决权。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公司治理结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由13至19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多个专业委员会。行长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息、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分配普通股股利,优先股采用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或购回股份,须依法履行程序。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议事规则及表决程序均有明确规定。涉及类别股东权利变更的,需经类别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股东会与董事会会议组织等事务。章程同时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义务及责任保险制度,并明确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程序。涉及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争议的,提交仲裁解决。本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