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全资子公司辽宁曼卡龙、重庆曼卡龙作为“‘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该项目。借款金额以实际需求为准,期限自实际借款日起3年,可提前偿还或续借。本次变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就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作出安排,将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确保规范使用。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对本次事项无异议。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