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为南京海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其认购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原则合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完整,信息披露准确。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并制定了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事项,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