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5年9月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9月19日经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9月22日,公司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22日,向29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3,863,000份,行权价格为80.99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或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