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须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涉及变更用途、实施地点、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的,需重新论证。公司应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应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