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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 关于股东拟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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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股东拟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发布公告,股东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上汽创投”)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930,108股股份(占总股本3.16%)转让给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汽集团”)。本次转让为同一控制下主体间的内部转让,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化。转让后,上汽集团持股比例为3.16%,上汽创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交易对价以上汽集团持有的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57%股权(评估值144,860,000.00元)支付。本次转让需经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及办理过户手续,存在不确定性。转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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