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1,20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9月22日,授予价格为3.16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0万元、52,800万元、58,800万元,净利润指标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个人绩效考核分为I类、II类、III类,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0。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管在授予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资金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