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101,263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为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研究、设计、开发、制作及销售自产产品。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设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均有明确规定。公司可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等原因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