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拟定股权激励计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对董事及高管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会议每年视需要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委员会可提议董事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披露理由。委员会履职时,公司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