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2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举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61名,代表股份679,904,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47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