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林州重机:总经理工作细则)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兼任高管,但总数不得超过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控股股东单位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管。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职,决定其他管理人员任免,拟定职工薪酬奖惩事项。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公司设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高管须忠实勤勉履职,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