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就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现场会议在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鸿鹄科技园1栋7楼举行,由董事长王岩科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6日发布,符合提前15日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经核查,出席人员资格、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