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需遵守议事规则,会议应有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10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