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理财交易行为,控制风险,提高收益。公司可使用自有或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从事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不得影响正常运营及募投项目进度。审批方面,自有资金理财达到资产或净资产10%以上或收益超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达50%以上或收益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公司设理财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募集资金理财不得质押。计划财务部负责执行,审计风控部监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