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须设立台账记录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检查并报告。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变更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等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定期现场检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