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能电力: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稿))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稿)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相关人员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通知方式及时限依会议性质确定。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需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事项表决。会议记录、决议公告、档案保存等均有明确规定,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