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共81人,代表股份65,448,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48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付丽华、黄凌逸、姚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何德明、陈燕、王广英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