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二)修订版)
青岛双星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星投基金和星微国际股权,以收购锦湖轮胎45%股份。本次交易已获中国反垄断审查通过,并取得越南反垄断批准,无需其他境外审批。交易对方国信资本与上市公司同受青岛市国资委控制,但不构成关联关系,其股份锁定期12个月,业绩承诺安排符合规定。标的资产历史沿革瑕疵已由双星集团确认并承诺补偿。目标公司权属清晰,涉诉案件不影响持续经营,知识产权到期不影响生产。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规定,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