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决策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设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投资方案、高管聘任、内部机构设置等职权,并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股东、董事或管理层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部分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