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规范股东会组织与行为,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对外担保等职权。会议可现场或电子方式召开,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表决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保证会议连续举行,决议结果当场公布,并保存会议记录不少于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