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09))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每季度提交内部审计报告。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委员会可提议罢免违规董事或高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