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资格。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等情形,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公司内部将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委员会将在股东大会前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