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应与关联方保持人员、资产、财务等相互独立,董事和高管须勤勉尽责,杜绝资金占用行为。公司需定期检查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须签订真实合同并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发现资金占用应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解决方案,并履行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会审议。违规责任人将被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