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亦包括信用账户内股份。相关人员须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买卖股票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交易后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披露。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及重大事项影响期间买卖股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