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及与监管机构联络。任职者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或被监管机构限制任职。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培训董事及高管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保障其知情权和工作独立性。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