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离职即自动丧失资格。委员会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事务。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建议,并监督实施情况。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提交董事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